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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年度新北市鼓勵參與工商展售活動補助計畫 一、依據: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鼓勵參與工商展售活動補助要點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依法於本市辦理公司、商業或工廠登記之公司、行號或工廠 參加101年度國內外各類工商展售活動,前述申請資格不包 括上市上櫃公司及其工廠。
(二)同一對象每年度以受補助1次為原則。
三、補助額度:
(一)最高補助額度不得超過申請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,且參加 國內展售活動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5萬元;參加國外展售活 動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10萬元。 (二)申請補助之經費不得支用於常態性人事費。
四、受理申請時間:請於下列101年展售活動月份對應之受理申請時 間內送件,未於規定時間內送件者不予受理,無法受理者或經 審查後資格不符者概不退件。
※註: 如展售活動跨月份者,以展售活動起始日所屬月份認定之。 五、本計畫諮詢窗口: (一)聯絡人:蔡小姐 (二)電話:本市境內1999、(02)2960-3456 #5552 (三)電子信箱:ab1275@ms.ntpc.gov.tw (四)傳真:(02)2964-4771 (五)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
※本計畫及標準書表格式下載,請參閱本局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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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 他 連 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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